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龙岩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在民政部、省民政厅的关心支持下,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在脱贫攻坚、项目落地和生态环保“三大战役”中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效,“十三五”民政事业实现良好开局。主要成效有:
一是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2650元(新罗区3110元)。市、县两级政府全面出台了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临时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400元,全市救助246291人次、支出7455.751万元;临时救助基金按户籍人口每人每年7元标准筹集,全市救助13181人次、支出1270.25万元。“救急难”工作在全市推开。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5372万元。完成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摸排,18696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落实监护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立并开始实施。科学有序抗灾救灾,完成漳平、连城等地灾后重建工作任务,受灾群众在春节前搬入新居。
二是养老服务业不断拓展。提升养老床位数,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3.13张,继续居全省前列。运营管理不断优化。推广公建民营、医养结合模式,加强民办公助,促进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升级。香港福恩护理、梅州华南康复、三河德亨仁厚医院等一批专业养老护理团队签约市级和武平、漳平福利中心,为老人开展医养结合式服务;同时,民办养老机构积极拓展医养结合服务,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龙岩市同心圆(香港)护理院、上杭县养心园护理院被列入省“爱心护理工程”联系单位;新罗区、永定区共8所敬老院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开展服务,有效提高床位使用率。开展“互联网+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市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印发“互联网+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龙政办〔2016〕267号),上杭县率先签约专业化服务组织落地开展服务。加强安全管理,下达140万元用于111所敬老院消防设施建设和改造。全市民政部门联合消防部门开展12次联合检查。为本市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含离退休人员)和部分60周岁以上民政对象投保“银龄安康保险”, 受益人数8万人;全面落实高龄津贴制度,全市享受高龄津贴人数5.94万人,年发放资金约4700万元,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叠加享受高龄补贴。为229名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营养补贴和慰问金。
三是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取得新成绩。我市及上杭、连城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荣誉称号。开展长征胜利8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成果显著。湘江战役和松毛岭战役红军烈士祭奠活动实现制度化。基本完成松毛岭烈士纪念碑等4处市级重点烈士纪念设施基础工程建设。完成年度34名转业士官安置任务。提高“五老”人员定补标准至每人每月930元。落实8个老区生产性项目(科技示范)和7个老区革命遗址维修项目。联合市老促会开展了革命基点村脱贫攻坚、特色产业调研,形成了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促进革命基点村加快发展的建议的报告,努力帮助革命基点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四是社会治理创新深入推进。完成2015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各项扫尾工作。出台《龙岩市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到2761家,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全市4家5A级、24家4A级社会组织,评估率72%。部署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成并吸引3家社会组织入驻。加强社工人才培养,全市持证社工人数达到250名,市本级、永定、连城等地4家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在社区、学校开展专业社工服务。全市志愿者人数达到10万人,志愿服务在城乡社区、扶贫济困、生态环保等多个领域开展,并日趋规范化、常态化。
五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有序开展。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区划调整。连城县四堡和林坊完成撤乡设镇。加强街路巷牌协调与管理,做好城市道路命名规范工作。按标准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年度各项任务,共采集地名调查目录66603条。深化省、市、县、乡“平安边界”建设。结合生态环保战役,加强墓地生态整治,继续推进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基本完成公办殡仪馆环保技改工作,火化率保持在100%。救助管理不断规范,全市共救助6076人次。
六是民政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各地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推进市级民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确54项行政权力、142项责任。局机关完善机关人员、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综治、普法、计生、禁毒等工作;局机关工青妇群团组织结合民政中心工作,开展有各自特色的活动,助推有关业务开展;各下属单位立足岗位职责,在福利企业、精神病人康复、军休干部服务、福利彩票发行等工作积极作为,取得成效。
二、2017年重点工作计划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市民政系统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及民政部、民政厅的部署要求,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切实加强基础基层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问题为导向,以加强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目标,着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重点抓好以下7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工作是全市的重要工作,民政部门也要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努力策划、推进项目建设,打牢民政工作硬件基础,也为全市项目工作贡献力量。
一是养老事业项目建设方面,推进闽西古田光荣院主体工程、50个农村幸福院、武平县福利中心三期和省下达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完成“互联网+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每个县(市、区)有一家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落地开展服务的目标。配合做好红炭山养老基地、中福城老年公寓等养老产业项目建设。
二是优抚纪念设施项目建设方面,推进瞿秋白烈士纪念碑园、纪念馆和松毛岭烈士纪念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三是救灾仓库项目建设方面,完成武平、连城、漳平3个县(市)的救灾仓库项目建设。
四是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建设方面,完成武平、长汀、漳平3个县(市)救助站内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建设。
五是加强项目的策划。市民政局要力争把我市推荐为全国居家养老试点城市;要配合发改委全力推进养生养老产业的规划、政策研究、项目策划、建设工作。各县(市、区)也要继续策划、生成能补工作短板的项目、能创新引领的示范试点项目,改造提升项目,不断扩大有效投资,不断夯实民政工作基础。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市项目工作问责办法,一把手要主抓项目工作。
(二)发挥社会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一是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探索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发挥制度合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5月底前将供养新政策落实到人。全面推开“救急难”工作,提高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临时救助的时效性。继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活动,突出问题导向,及时纠正、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工作。
二是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指导各县(市、区)做好2017年度农村低保对象复核调整工作,加强城乡低保对象规范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
三是慈善组织要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全市慈善组织作用,鼓励和引导慈善组织参与助老、助学、助贫等工作,助推脱贫攻坚战役。
(三)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一是重点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5月底前各县(市、区)要签约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解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问题,并在各县(市、区)间开展评比活动。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抓好列入今年我市为民办实事内容的50个农村幸福院建设,发挥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平台的作用,努力解决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问题。
二是推进机构养老改革。继续推进公建民营、医养结合、民办公助等模式,解决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需求。加强乡镇敬老院的改造和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农村敬老院转变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强化运营保障,满足特困群体集中供养需求,解决服务质量不高导致的空置率高问题,乡镇敬老院床位使用率提高到50%。
三是健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积极开展《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宣传贯彻活动。制定和实施《龙岩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的标准体系和评估制度,探索破解民办养老机构行政许可问题。落实好高龄津贴、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制度。
(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一是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完成市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任务。协调推动基层防灾减灾示范工程建设,加强社区减灾工作。
二是提升自然灾害救助能力。指导、督促县级修订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提高可操作性。加强与气象、防汛等涉灾部门沟通协调,做好灾害信息管理和报送工作。全面完成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推进自然灾害避灾示范点提升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认真做好新灾防范应对工作,做好乡镇网络报灾工作。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一是发挥社区治理基础平台作用。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联合市委组织部,开展加强和改进社区居委会工作、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等政策文件落实情况督查。继续做好城市社区用房接收工作。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继续推进8个省定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和市定到2018年的1000个村的农村社区建设开展村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市“两办”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及我局印发的《实施方案》。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继续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指导各地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做好2018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发挥社会组织服务载体作用。出台龙岩市《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进社会组织法人库和信用体系建设。实行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制度,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序进行。编制《社会组织法规选编》,引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按照要求全面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完成“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党建、外事”等方面分离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做好社会组织综合性党委工作。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快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
三是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社工和志愿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壮大社工人才队伍,规范民办社工机构发展;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完善志愿者嘉许制度,推进“社工+志愿者”模式,助推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和文明城市创建。
(五)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争创第11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巩固军民共建成果,继续努力实现省级模范城“满堂红”目标。各地要以此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部队领导的重视,解决优抚安置政策落实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力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龙岩模式”,努力打造国家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深化红色资源开发。围绕建军90周年开展系列纪念活动,进一步挖掘红色文化内涵,加强双拥理论研究。
二是严格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认真疏理、落实现行各项政策,切实保障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做好军供服务保障。
三是深化烈士褒扬工作。开展制度化祭奠湘江战役红军英烈、烈士纪念日活动。全面完成市级重点烈士纪念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建设。
四是加大老区扶建力度。充分发挥苏区老区工作协调联络机制作用,做好革命遗址维护保护、生产性项目(科技示范)扶持等工作,助推革命基点村脱贫,促进老区群众增产增收。加强对老区扶建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做好革命“五老”人员生活定补、医疗补助、走访慰问等优待工作,把党和政府对革命“五老”人员的关怀落到实处。
(六)推进专项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效能。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继续做好条件成熟的乡镇撤乡设镇、撤镇设街工作。高标准高质量迎接地名“二普”验收和成果转化,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做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成界线联检年度任务,持续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二是加强儿童关爱保护。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全面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充分发挥社工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等社会组织作用,力争实现每个县(市)至少有1名专业社工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三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继续开展“冬送暖夏送凉”、“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流浪孩子回校园”等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寻亲服务和安置照料机制,推动解决长期滞留人员中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并纳入特困人员供养。
四是继续推进殡葬改革。推进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巩固火化率。继续做好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增加生态安葬集中祭奠设施,进一步提升殡仪馆火化设备设施环保技术水平。清明期间要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和生态节地葬法。持续巩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
(七)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市民政局要以这次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导向,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强化干部思想教育。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增强“四个意识”,深刻领悟总书记用“菩萨之心、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认真查找并解决机关作风、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坚决落实到位。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围绕解决“不严不实”突出问题, 强化制度约束,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更高标准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五抓五看”要求、深入推进“一岗双责”,以更高标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第二种形态的运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更严要求执行党的“六项纪律”、市委2号文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党委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使民政工作全面体现党委政府要求,始终保持正确方向。更大力度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廉洁风险,特别是要规范福彩公益金使用,切实将公益金管理好、使用好,确保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行、重实效”的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等民政服务机构的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厦门“金砖会晤”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法治化建设。严格执行民政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标准化建设。依靠标准化提高民政管理服务水平、防范民政工作风险。重视信息化建设。加强民政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创新应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整合现有信息系统,推进部门资源信息共享,实现各级民政数据互联互通,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是加强基层民政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分层分类加强民政干部职工教育培训,面向社会开展养老护理、防灾减灾、社区管理等职业技能培训。做好省民政厅为每个乡镇(街道)配备1名养老救助协理员有关配套工作,增强基层民政力量。